預算案倡撥款購物業作社福用途 羅致光稱不會為買而買

發佈日期: 2019-03-04 11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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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綫新聞 TVB New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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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預算案建議撥款200億元,在3年內購置60個物業作社福設施用途。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指,撥款不一定在三年內用完,購買物業時亦不會「為買而買」。

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:「這個短期的措施,在三至五年內(完成程序)都是一個合理水平。」

被問及有沒有期限,以及如果二百億用不完,會否交回庫房時,羅致光稱:「暫時我們沒有想到一個時限,但如果是做到六、七年,為何不自己去建?會逐個個案去看選址,不會不合適就全部都不買,有點像發脾氣,不會這樣的。合適就去做,不合適、談不到就不做,不會為買而買,亦沒有這個必要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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