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巴司機旺角撞傷遊客認罪 判囚11個月停牌兩年

發佈日期: 2019-02-13 18:30
港澳
無綫新聞 TVB New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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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廣州女遊客前年在旺角被一架城巴撞倒,輾傷右腳需要截肢。城巴司機在區域法院被判監11個月、停牌兩年。

49歲的被告廖淦泓,早前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。

案情指,他前年十一月一日駕駛A21線城巴,由彌敦道左轉入亞皆老街,當時一名廣州女遊客拖著行李箱,與朋友站在轉角處的行人路欄杆外,她被欄杆阻檔無法後退,被巴士撞到,右腳掌被輾傷。

法官判刑時指,亞皆老街有四條行車線,相信巴士有足夠空間轉彎。被告當時將巴士駛得太貼近行人路,未有確保行人安全。若巴士沒有剷上路壆,相信不會撞到站在路壆的女事主。

法官指,女事主亦有責任,若站在行人路的欄杆內,相信不會被巴士撞到,事發時女事主十九歲,因意外而需截肢,留院兩個月,終生需靠義肢和拐杖輔助走路。

法官以監禁十八個月為量刑起點,考慮到被告事發後即時報警,以及認罪、有真誠悔意,平日有參與公益活動、沒有刑事紀錄,扣減刑期,至監禁十一個月,停牌兩年,並需自費完成駕駛改進課程。

法官又提到被告有二十四年駕駛經驗,但曾多次因不遵守交通燈號或超速,至扣滿分停牌,不認為被告是一個有良好駕駛態度的司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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