澳門啟動第五任行政長官選舉程序 6月16日選出選委會

發佈日期: 2019-02-04 17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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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門第五任行政長官選舉相關程序,將於6月16日選出四百名負責選出行政長官的選舉委員會委員。

選委會由四個界別組成,涵蓋工商、金融,文化、教育、勞工、社會服務等界別,亦有人大政協代表等。

根據相關法律規定,選委員選舉要在行政長官選舉日期前至少60天舉行,而澳門行政長官在公布選委會選舉日期後15日內,委任選舉管理委員會。

澳門行政長官崔世安表示:「在這個農曆假期完了後,我相信很快行政長官選舉(管理)委員會成員就職,就職之後啟動一系列工作展開,包括選舉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,和準備行政長官選舉日相關工作。我們作為澳門特區政府,很有信心能夠有序地進行相關工作,請大家放心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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