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男子因未有為子女辦理出生登記,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罰款。 入境處早前發現,一名男子未有為其在2015年12月及2017年11月於本港出生的子女辦理出生登記,被控兩項父母未有為其嬰兒在出生後42天內辦理出生登記控罪,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每項控罪罰款一千元。 入境處發言人提醒,逾期辦理子女出生登記屬刑事罪行,亦可能損害子女醫療、教育和福利等相關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