鄭若驊赴立會委員會 解釋檢控前尋求外間法律意見標準

發佈日期: 2019-01-29 00: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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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出席立法會一個委員會,解釋檢控政策。多名議員繼續追問檢控前尋求外間法律意見的標準。鄭若驊強調案件敏感不是一個因素。

律政司在UGL案決定不檢控前行政長官梁振英,亦沒有尋求獨立法律意見。鄭若驊出席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,繼續被民主派議員追問。

民主黨香港島議員許智峯表示:「案件可能予人偏袒觀感,或者利益衝突時候,你們應該尋求外間大律師獨立法律意見。今次案件你沒有這麼做,我想你解釋。」

鄭若驊重申,除非涉及律政司內人員,否則尋求外間法律意見非慣常做法。

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稱:「(律政)司內同事仍然可以做,直至整個律政司都被利益衝突,引致不能完全自己做。案件性質敏感與否,從來不是硬性需要外間法律意見的指引。律政司從來不會但凡涉及公職人員,或政治人物,或者性質敏感案件,就必須外判處理。」

建制派議員就質疑律政司在處理涉及民主派人士的案件,為何沒有尋求獨立法律意見。

民建聯香港島議員張國鈞指:「過往就牽涉立法會議員收取黎智英先生款項事情,當時很多公職人員、立法會人員牽涉在內。當時你作出不檢控決定,但我都想清楚,究竟你有沒有向外間拿法律意見書?」

鄭若驊說:「就每一宗案件有否向外間尋求法律意見,這個議題其實沒有甚麼,不是很有用處,因為每件案均有其不同因素。」

會議尾聲,公民黨郭榮鏗在會上對鄭若驊提出不信任動議被否決;民建聯李慧琼提出支持律政司行事不受干預的動議就獲通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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