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領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下月調高至65歲,多個團體請願,要求政府撤回安排。 關注綜援低收入聯盟、社會工作者總工會等團體請願,趁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及社署署長葉文娟,在尖沙咀出席活動時遞交請願信。 團體指,政府收緊申請年齡完全沒有合理理據,即使同時推出「就業支援補助金」,但未有加入長者綜援原有的特別津貼,是漠視60至64歲基層人士就業困難,強迫他們加入就業市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