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擬提交醫療儀器條例草案 有議員促規管使用者資格

發佈日期: 2019-01-25 14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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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計劃本立法年度,向立法會提交《醫療儀器條例草案》引入規管架構,有立法會議員認為,應同時規管使用者資格。

條例草案建議美容用途儀器必須向衞生署註冊,推出市面之前,要確保安全和效能符合要求,而在推出之後,要呈報事故及備存供應紀錄等。草案又建議引入五年過渡期,容許未註冊但符合規定的儀器,可以繼續供應或使用。

在立法會一個聯合委員會上,有議員質疑,未有規管使用醫療儀器的人士。

民主黨九龍西議員黃碧雲稱:「如果不做使用者管制,其實根本就是一條殘破不全的一條條例,確保使用某一類儀器的人,是上過相關的課程,是懂得儀器操作,才可以用一些高風險的醫療儀器進行美容療程,你不做這一部分,你之前再做的進入市場前後的管制,我都不知道怎樣確保安全。」

自由黨批發及零售界議員邵家輝說:「事實上根本某些機器的操作,是需要醫生使用,如果生產商本身列明要醫生使用,為何不列明清楚。」

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陳偉基表示:「使用管制上有爭議性,我們覺得需要多一點時間大家去商討,但在商討過程中也不想阻慢了醫療器材登記,推出市場前後的管制,因為這一部分似乎爭議性沒有那麼大,我們認為要分開處理。」

食衞局又指出,有參考其他國家和地區,包括南韓就醫療儀器使用者的規管,期望繼續與業界和議會討論,至達成共識才考慮相關安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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