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擬向立會提交《醫療儀器條例草案》 引入規管架構

發佈日期: 2019-01-25 12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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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計劃本立法年度,向立法會提交《醫療儀器條例草案》,引入規管架構。

包括規定美容用途的醫療儀器,必須向衞生署註冊,推出市面之前及之後受到監管,又建議引入為期五年的過渡性表列制度。在立法會一個聯合委員會上,有議員質疑,草案未有規管使用醫療儀器的人士,構成風險。

民主黨九龍西議員黃碧雲表示:「如果不做使用者管制,其實根本就是一條殘破不全的一條條例,確保使用某一類儀器的人,是上過相關的課程,是懂得儀器操作才可以用一些高風險的醫療儀器進行美容療程,你不做這一部分,你之前再做的市場前後的管制,我都不知道怎樣安全。」

自由黨批發及零售界議員邵家輝說:「事實上根本某些機器的操作,是需要醫生使用,如果生產商本身列明要醫生使用,為何不列明清楚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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