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名女子虐待一名四歲女童罪名成立,分別判囚2年10個月及2年8個月。 兩名37歲及42歲女被告,早前承認一項虐兒罪後還柙,今早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。 控罪指兩人2017年在旺角一個劏房單位,代另一名女性朋友照顧一名4歲女童期間,打女童面部及身體,又燒傷女童腿部等,導致女童半昏迷。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判刑時指,二人惡意洩憤,沒有寬大處理的理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