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委會歡迎設法定冷靜期 有指可令消費者信心增加

發佈日期: 2019-01-15 23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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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建議在美容及健身服務的預繳式消費合約,設立法定冷靜期。消委會歡迎設立法定冷靜期,對於政府的保障門檻是否過高,消費會說言之過早。有健身行業人士認為,設冷靜期可令消費者信心增加;美容業總會就擔心會影響營運。

美容與健身服務被指投訴多、涉及金額大。美容業總會指,業內絕大部分銷售合約都超過三千元,擔心設立冷靜期會影響美容公司營運。

美容業總會創會主席葉世雄表示:「大家都是講如何刺激消費,但冷靜期可能會令客戶改變主意。我預計每年都會有數萬宗的退款,我們有數千間美容院,一年365天有數宗退款,不為奇的。」

美容業界希望日後消費者要求取消合約時要列明原因,不希望一旦退款等同出現不良銷售手法。

有專門訓練健身教練的機構指,大型健身中心一般合約長數年、涉及金額大,但佔市場一半的中小型健身中心,合約期較短,認為設冷靜期影響不大。

亞洲運動及體適能學院市場及業務經理邱益忠說:「他們提供的課堂都是先『試堂』,提供的合約都是約三十堂。三十堂都只是三個月,退款也可以扣了某個百分比,也保障了健身中心,對行業的形象也有改善,也令消費者信心增加。」

政府建議的冷靜期期限,參考了英國、新加坡及澳洲等地做法,以及消委會去年的研究報告。

消委會認為。應適用於涉及五百元或以上的合約,與政府建議至少三千元有差距。

消委會主席林定國稱:「我們提出五百元(以上)的時候,我們是參考了外國的經驗。政府的理據是根據一些海關的數字,主要涉及相關投訴超過九成,都是三千元以上。門檻是否適合必須依據客觀的事實,要看投訴數字及哪些數額,是值得我們為消費者提供保障。」

對於政府未有在其他服務行業設冷靜期,林定國說,贊成循序漸進地推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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