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擬就美容健身合約設法定冷靜期 美容業憂影響運作

發佈日期: 2019-01-15 19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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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建議,在美容及健身預繳式合約設立法定冷靜期。消委會歡迎設立法定冷靜期,美容業擔心會影響運作。

美容與健身服務被指投訴多、涉及金額大。美容業總會指,業內只是有少數害群之馬,如果設立法定冷靜期,會影響美容公司的運作及計算佣金的方式,他估計每年會有幾萬宗退款。

美容業總會創會主席葉世雄表示:「如果在七天後退款,可能公司已計算佣金,發薪水,公司又要重新計算。大家都是講如何刺激消費,但冷靜期可能會令客戶改變主意。」

有立法會議員就認為,政府建議的冷靜期日數太短,而只監管兩個行業亦不足夠。

公民黨新界西議員郭家麒稱:「其實大部分有這保障的地方,都很少這麼短,我舉例,英國是十四天;澳洲、美國是十天,加拿大是十五天;新加坡是六十天。」

工聯會新界西議員麥美娟說:「網上服務、網上購物服務、時光共享服務、非應邀合約,或遙距合約政府都沒有包括進去。」

政府指,今次立法的方向,參考了去年四月,消委會發表倡議設立強制性冷靜期的研究報告。

消委會指,他們的報告提出,應適用於涉及五百元以上的合約,與政府建議三千元或以上的出發點不同。

消委會主席林定國稱:「政府的理據是根據一些海關的數字,主要涉及相關投訴超過九成都是三千元以上,究竟政府的提出,是否反映香港實際情況?」

他說會研究諮詢內容,再提出進一步意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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