楊潤雄:是否處罰不尊重國歌學生 應由教師決定

發佈日期: 2019-01-11 13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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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局局長楊潤雄表示,《國歌法》規定將國歌納入中小學教育,將由教育局發出指引。是否要處罰不尊重國歌的學生,就應由教師決定。

教育局局長楊潤雄表示:「很難在此說明每個情況,但是正如很多校長所言,在校內發生很多事情,很多時候都以教育作為目標。教育作為目標時,學校究竟以引導、教導,或少少懲罰行動的情況處理,交由教育、教師在那個情況作出專業的決定。我們亦初步早幾個月與一些國際學校溝通,普遍國際學校亦明白我們的要求如何。它們亦會就本身的情況,作出校本的教導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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