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子健被控虛報案 專家證人指醫學證據顯示故事虛構

發佈日期: 2019-01-09 19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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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主黨成員林子健被控虛報有人犯罪的案件,控方傳召專家證人作供,指被告傷勢好可能是自己造成。裁判官裁定表面證供成立。

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,林子健前年報稱被人擄走禁錮,警方調查後控告他虛報。控方傳召衞生署法醫科高級醫生賴世澤作供,指林子健腹部傷痕幾乎都是向同一方向打,呈現較平行而且對稱。證人認為,一般人自殘,會選擇方便、較無痛,可被自己清晰看見的位置。

至於林子健大腿的傷勢,賴世澤稱從未見過每邊五個十字型的對稱釘痕。引述文獻指,自殘的人傷害自己後會感到安樂,這解釋林子健沒直接尋求治理,而是回了家。

對於林子健聲稱,曾被拳打、綁手腳、掩口鼻迷暈等。賴世澤指正常人被打會掙扎,用哥羅芳亦需要數分鐘才可以將人迷暈,很多情況下也會掙扎,咀可能有瘀傷,但林子健沒有綁過及掙扎的痕跡,例如瘀傷或擦傷。

證人指,林子健的驗血報告指出,他體內有鎮靜劑和安眠藥的成分,但不證明他曾吸入揮發性氣體。

證人表示,原本以為林子健傷勢非常嚴重,但出奇地只有腹部和大腿有傷痕,種種醫學證據顯示林子健的故事虛構,傷勢是自己造成。裁判官裁定表面證供成立。林子健決定不自辯。

辯方傳召一名英國法醫作供,指林子健腹部的傷痕,只是一般自殘指標,不能就此診斷林子健自殘;又指傷痕可以是他人在林子健肩膀位置,或左腳下方面向肩膀攻擊所造成。

證人指林子健驗傷時,曾說過顴骨和太陽穴痛,即使未有傷痕,亦可證明他曾受鈍物襲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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