聶德權倡延長檢控時間 兩年內可追究侮辱國歌行為

發佈日期: 2019-01-09 17:13
港澳
無綫新聞 TVB News
無綫新聞 TVB News
無綫新聞 TVB News
已複製連結
聶德權又指國歌法無追溯力,但建議延長檢控時間,法例通過後,警方兩年內可以追究侮辱國歌行為。

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:「由於警方預計,觸犯侮辱國歌的罪行個案,很大機會會牽涉大量的人士,或網上行為,所以需要的調查和搜證時間較長。為了有效執法,因此條例草案建議,延長提出提控的時限,由一般的六個月,延長至警務處處長,發現或知悉有關罪行後一年內,或者罪行發生後兩年內,以較早者為準,我相信這是在有效執法,和檢控時效方面,作出了平衡。」

無綫新聞 TVB News
無綫新聞 TVB News
無綫新聞 TVB New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