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法機構指聆案官工作繁重 倡增設司法常務官常額職位

發佈日期: 2019-01-09 11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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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,討論在司法機構建議開設四個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常額職位。

司法機構指,鑑於高等法院聆案官辦事處工作繁重,建議開設四個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常額職位。

有議員關注上月提高區域法院,及小額錢債審裁處的民事司法管轄權,區域法院的工作量增多,但卻增加高等法院人員職位。

司法機構表示,現在高等法院聆案官實質人手有十六個,但編制只有十一人,尚欠五個職位,但為審慎起見,只建議申請四個職位。

司法機構政務長劉嫣華表示:「就區域法院提高民事管轄權限、即去年十二月加到三百萬元時(一般民事申索限額),我們做了一些初步的推算,發覺如果加大了,可能會有部分工作,我們粗略推算,可能百分之十左右的聆案官工作,由原本在高等法院轉至區域法院,區域法院多了工作,如果其他因素不改變,高等法院可能會少了工作,所以為了審慎起見,這個常額長遠需要暫時申請四個職位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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