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會商修訂入境條例 倡改善審核免遣返聲請及上訴程序

發佈日期: 2019-01-08 17:04
港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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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討論修訂《入境條例》,提出改善審核免遣返聲請和上訴程序建議。

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,十分關注免遣返聲請帶來的問題,政府採取多項措施,包括加強打擊偷渡、要求部分國家訪客在入境前,預先在網上登記等。在非華裔非法入境者和免遣反聲請數目,較高峰期下跌八成。

截至去年底,正等候入境處審批的免遣返聲請個案有540宗,較高峰期減少九成。李家超期望,今年上半年提交條例草案,以堵塞法律漏洞。

有議員質疑,法庭批出免遣返聲請司法覆核許可前,將部分人士遣反原居地的做法。

民建聯新界東議員葛珮帆說:「申請司法覆核是否可以遣返他們,是我比較憂慮會否受到法律、法庭的挑戰,沒影響到,亦有足夠的法律依據,如果政府能夠守住這個,是非常之重要。」

民主黨新界東議員林卓廷表示:「你遣返他回國才發現,原來他有一個合理去提出司法覆核的理由,法庭應該要考慮是否聽取(理由)。已經回國甚至是酷刑聲請(個案),回到去被人迫害,不能再來港,司法覆核批出的許可是否還有意義?」

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稱:「申請司法覆核,第一,只有百分之二是(批出)許可,即是九成八是不批准,司法覆核不是用作成立聲請的作用。」

對於被指剝奪申請者的權利,李家超回應:「主席,我希望澄清,我們的法律的意見,是沒有剝奪其基本權利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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