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會帳委會商食安中心食物進口管制 政府指已加強監管
發佈日期: 2019-01-07 11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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粵立法會帳委會就審計報告批評食安中心對食物進口管制不足,進行公開聆訊。 審計報告早前指出,有進口商未提交所需文件,仍獲食安中心簽發空運進口許可證,又留意到部分檢測的食物樣本是由進口商預先選定。 食環署指已提醒相關人員,盡可能在進口商提交所需證明文件後才簽發許可證,亦已發出新指引,加強監督。 食環署署長劉利群表示:「就食物進口抽檢方面,我想強調,食安中心是絕對不會容許食物樣本由進口商預先選定用來作檢測。根據現時工作守則,工作人員必須就每一批目標進口食物,親自、隨機挑選樣本檢查,及核對每個批次進口食物的文件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