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九站內地口岸執法案 張建宗指事件不涉通報範圍

發佈日期: 2019-01-05 18:47
港澳
無綫新聞 TVB New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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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地傳媒報道,高鐵香港段開通以來,至少兩次內地人員到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執法,一宗更涉及香港永久居民。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回應指,事件不在通報範圍。

根據內地傳媒報道,一名姓龍的香港永久居民,2015年在內地賣樓時發生糾紛,深圳南山法院去年十月底,判他要退回一百萬人民幣訂金予買家,但他一直沒有履行。

男子去年十月底在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被扣留,再被法院人員帶到深圳,交還訂金後獲釋。

根據香港和內地前年年底簽訂的通報機制新安排,如兩地政府向對方居民採取刑事強制措施,或提出刑事檢控,需在七個工作日內通報。但政府回應指這個案不在通報範圍。

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表示:「這件事是不涉及所謂刑事強制的措施,純粹只是法院,等如香港執達吏,履行一個法院的裁決。」

有議員建議,將民事案納入通報機制。

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稱:「民事扣押亦令一個人失去自由,而失去自由亦可以很久,甚至要履行的條件很苛刻,他自己是無法即時履行,可能需要加闊這個範圍。」

他指特區政府應確保在內地被民事扣留港人的權利,包括與家人聯絡及找律師協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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