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蔭權獲終院批上訴許可 據悉刑期下月中屆滿

發佈日期: 2018-12-20 17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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終審法院批准前行政長官曾蔭權,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的上訴許可,排期明年五月十四日審理。曾蔭權未有申請保釋。

正在服刑的曾蔭權由囚車押送到終審法院,太太曾鮑笑薇等家人都有到庭。

曾蔭權去年初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,指他在2010年至12年中,擔任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主席期間,參與雄濤廣播牌照申請時,未有向行會申報與雄濤主要股東黃楚標,就租用深圳東海花園物業進行商議。

今年七月被上訴庭駁回定罪上訴,但刑期由二十個月減至十二個月。

曾蔭權一方指,原審法官錯誤引導陪審團,沒就他的犯罪意圖及行為嚴重性,作全面引導。指即使高級公務員犯錯,也未必構成犯罪,必須考慮曾蔭權是否蓄意隱瞞,不向行會申報。

原審法官應向陪審團解釋,曾蔭權違反甚麼守則、違反會產生甚麼潛在利益衝突,但沒這樣做;又指陪審團無法就曾蔭權被控另一項「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」達成裁決,因此處理今次控罪時,法官引導特別重要,否則會造成不公平。

律政司一方就指,原審法官已清晰引導陪審團,沒必要再定義何謂故意漏報;又認為陪審團是不信納曾蔭權在電台節目解釋「沒想過要申報」、「沒想到有利益衝突」,已足可裁定他有罪,法官引導不是關鍵。

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指,本案有合理可辯之處,包括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,是否應就何謂「蓄意行為失當」作指示,即須考慮曾蔭權是否明知故犯,以及如何評估行為的嚴重性,亦需釐清若法官引導不足,會否對曾蔭權嚴重不公平,最後批准上訴許可。

曾蔭權家人離開法庭時沒回應提問。被問到有沒有信心上訴得直,曾鮑笑薇說:「多謝你們問候。」

休庭期間,曾蔭權隔著犯人欄與家人交談,太太曾鮑笑薇同弟弟曾蔭培,隔著玻璃與曾蔭權手貼手,曾蔭培問他在獄中穿衣是否足夠,曾蔭權說「我沒事、放心」,又摸一摸頸項說自己「瘦了」。

終審法院將案件排期到明年5月14日審理,曾蔭權沒申請保釋等候上訴,據了解他的刑期於下月中屆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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