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水埗天台扔錢案暫未有人被捕 律師指撿錢或犯盜竊罪
發佈日期: 2018-12-15 23:00
港澳
粵普深水埗懷疑有人從大廈天台扔錢,警方列作公眾地方行為不檢處理,暫時未有人被捕。警方指事後檢獲約五千元現金。有大律師說,撿錢人士如拾遺不報,亦可能觸犯盜竊罪。 鈔票紛飛,散落一地。現場是深水埗福華街146至152號大廈天台,途人都在圍觀。有人眼看手亦動,爬到港鐵站頂撿錢,樓上有住戶出動工具幫忙。 警方表示下午兩時多接到多人報案,懷疑有人從天台扔錢,但警方到天台調查時已經無人。 有目擊者指:「很亂,就是在撿錢,全部爬上去,看到上面全部都是錢,全部都是一百元紙幣。」 報販文姐說:「我只見人山人海,不斷扯我的檔口。錢在(簷篷)上面。人山人海,錢在檔口外,不斷撿,不知我的錢有沒有被一併撿去。」 這名女士亦有份撿。 有市民稱:「有錢撿不開心?(但只有一百元)都開心。我撿的、犯法我都不知的。」 開心不夠一會兒,錢已要交給警方。 警員指:「登記這位小姐的個人資料,作為登記,日後可能會表揚你作為好市民。」 事發後,大廈多個單位外仍有鈔票卡在窗外,多名警員到不同樓層調查及拍下情況。有大律師表示,撿錢者和扔錢者都有可能違法。 大律師張維新說:「在地上撿到就是拾遺不報,是當作偷竊、是盜竊罪。(扔錢者)沒有扔錢罪,但問題可以告他亂扔垃圾、高空擲物,亦可以是滋擾罪,造成交通阻塞,別人在搶錢。」 警方列作公眾地方行為不檢處理,由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