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人菲律賓藏毒囚終身 有律師指上訴或涉政治因素

發佈日期: 2018-12-14 21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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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往亦有港人在菲律賓因藏毒被判囚。曾協助被告成功翻案的律師指,如果上訴,除了要證明司法程序有不公義,亦可能涉及政治因素。

1991年年底,旅行團領隊區永祥帶團到菲律賓馬尼拉,有馬來西亞團員行李搜出三十公斤冰毒,區永祥和團員黃銓明,以及另外九名馬來西亞人被控運毒,全部判處終身監禁。

時任港督彭定康曾親自到菲律賓,要求當局覆核。菲律賓最高法院最後判區永祥及黃銓明上訴得直,兩人監禁四年多後,1996年獲釋回港。

區永祥表示:「很開心可以無罪釋放,回到香港。」

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,當年參與營救區永祥,指菲律賓拘捕、搜證和審訊過程混亂,存在不公義。

九龍東議員謝偉俊稱:「到最後、最關鍵,恐怕仍是有些人治因素在內。如果有首長、總統發聲,或者有好關係,的而且確可令整件事較穩妥。」

謝偉俊仍在跟進另一個港人鄧龍威的案件,鄧龍威2000年被指涉嫌販毒,翌年被判囚終身。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年八月去信菲律賓總統杜特爾特,最終取得十八年前鄧龍威入境菲律賓紀錄,顯示菲律賓警方聲稱監視鄧龍威期間,他根本未入境。正等候當地法院處理上訴。

同案的港人張泰安,囚禁了十一年才審訊,判監四十年,前年在獄中死亡。

謝偉俊指:「司法體系沒香港般先進的,如果犯案出事的機會有相當高的風險,在獄中的待遇和我們所理解香港的環境非常不同。菲律賓社會廉潔程度,相比香港仍有一段距離,這方面如果不適當處理、應付,有時也可能吃虧。」

謝偉俊指不清楚今次案件細節,但認為現時菲律賓總統較前任尊重內地和特區政府,相信有利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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