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會下周三首讀強積金自願供款扣稅草案 上限或增至6萬

發佈日期: 2018-12-06 19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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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會下星期三首讀強積金自願性供款扣稅的草案,政府建議提高上限至六萬元。

現時僱員的強積金強制性供款可獲扣稅,每年最多一萬八千元,自願性供款則沒有安排。《財政預算案》建議,自願性供款和購買延期年金,每年可享有最多三萬六千元扣稅額。

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,修訂建議提高至六萬元,並將適用範圍擴大至涵蓋納稅人為配偶繳付的延期年金保費。

假設一名月入六萬元的單身人士,用盡上限的六萬元,作自願性供款或購買延期年金,每年可以節省約一萬元稅款。

至於入息較低的,假設一名月入兩萬元的單身人士,在評稅年度自願供多了萬二元強積金,則可少交約七百元薪俸稅,希望鼓勵市民作自願性供款,及早為退休未雨綢繆。

公共專業聯盟會計界議員梁繼昌指:「有錢投資的時候,而你是不太想去理會購買了的基金發生甚麼事、留意股市的話,這是一個較懶惰的投資者,一個頗好的選擇,因為有扣稅。」

但有勞工界議員認為,應先調低強積金管理費。

工聯會勞工界議員何啟明說:「管理費普遍都是百分之二至三,行政費不降低,其實是並未有特別鼓勵『打工仔』把錢放入強積金戶口,作為自願性供款。」

政府指難以評定少收幾多稅款,至於僱主現時已為僱員作出的強制性及自願性供款,如不超過僱員總薪酬的一成五,現時僱主已可申請扣稅,安排不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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