強積金自願供款可扣稅上限擬增至六萬元 立會下周審議

發佈日期: 2018-12-06 13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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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會下星期審議強積金自願性供款可以扣稅的草案,政府建議提高上限至六萬元。

現時僱員的強積金強制性供款可扣稅,但自願性供款就沒有。為鼓勵市民作更多自願性供款,及為退休保障做準備,《財政預算案》建議,納稅人為強積金自願性供款和購買延期年金,每年可享有最多三萬六千元扣稅額。

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修訂建議,扣稅額提高至六萬元,並將適用範圍擴大至涵蓋納稅人為配偶繳付的延期年金保費。

假設一名月入六萬元的單身人士,用盡上限的六萬元作自願性供款,可以節省約一萬元稅款。

政府指,難以評定少收幾多稅款,但認為能提供誘因,讓納稅人購買延期年金,或作強積金自願性供款,亦有助公眾意識到要及早為退休生活未雨綢繆。有關條例草案將於下星期三,在立法會首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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