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,被控賄賂非洲官員案,在美國紐約聯邦法院審結,陪審團退庭商議後,判處何志平罪成。 何志平案件在紐約南區聯邦法院受審,被控違反《海外反腐敗法》,和洗黑錢等八項罪名,其中七項罪名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