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志平涉賄賂案結案陳詞 控方指事件屬香港商人「行騙」

發佈日期: 2018-12-05 08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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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被控賄賂非洲官員案,在美國紐約聯邦法院繼續審訊,控辯雙方星期二結案陳詞。

何志平放棄自辯,控方形容事件是一個香港商人「行騙」,賄賂兩個非洲國家總統,為中國華信能源公司謀求石油開採權等生意利益。

何志平的代表律師則說,指控存在嚴重漏洞,質疑污點證人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的可信性,指對方在證人台上說謊換取自由,希望陪審團裁定何志平無罪。

六十九歲的何志平,被控違反《海外反貪腐法》和洗黑錢等八項罪名,最高可判監八十五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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