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凱廸參選提名無效 特首指無打算處理其立會議員資格

發佈日期: 2018-12-04 18:03
港澳
無綫新聞 TVB News
無綫新聞 TVB News
無綫新聞 TVB News
已複製連結
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,選舉主任是按《鄉郊代表選舉條例》,裁定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參與鄉郊代表選舉提名無效,但沒打算處理朱凱廸立法會議員資格。

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參與鄉郊代表選舉,選舉主任以他隱晦地確認支持獨立是港人的選項等,裁定他提名無效。

建制派議員認為按裁決理據,可視朱凱廸違反立法會宣誓誓言。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被問到會否追究。

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說︰「就著朱凱廸,因今天是一個立法會議員,我們沒打算處理這事。」

而對於民主派議員質疑《基本法》第104條有關宣誓條文,沒涵蓋鄉郊代表選舉,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這樣解釋。

林鄭月娥表示︰「今次選舉主任依法履行他的責任、行使他的權利,是按著《鄉郊代表選舉條例》第24條,不需要援引《基本法》第104條。」

條例訂明,除非候選人簽署聲明,示明會擁護《基本法》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,否則不得獲有效提名。

朱凱廸認為訂立條例時,時任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強調條例符合《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》。

元崗新村居民代表參選人朱凱廸稱︰「他(何志平)那時是特別強調,一個參選人的言論自由、表達自由、參政自由這些基礎權利。」

他又質疑鄉郊代表選舉的選舉主任,是否與立法會選舉的選舉主任,有同等查問參選人政治立場權力。

無綫新聞 TVB News
無綫新聞 TVB News
無綫新聞 TVB New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