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凱廸參選提名無效 特首指選舉主任按本港法律作決定

發佈日期: 2018-12-04 11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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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參與鄉郊代表選舉,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。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開行政會議前表示,沒打算處理朱凱廸立法會議員資格。

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:「就著朱凱廸,因今天是一個立法會議員,我們沒打算處理這事。現在要處理的是鄉郊代表選舉的事,選舉主任已作出決定,目前沒有計劃去處理另外的事。至於所謂修例,這一兩年來,在選舉的聲明或宣誓的事,事實上亦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,所以本地法例及釋法及法庭的判決,有沒有需要理順的地方,我們會作內部研究。」

對於民主派議員質疑《基本法》第104條有關宣誓條文的規定,沒列明適用於鄉郊代表選舉。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,選舉主任是按本港法律,《鄉郊代表選舉條例》作出決定。

林鄭月娥稱:「今次選舉主任依法履行他的責任、行使他的權利,是按著《鄉郊代表選舉條例》第24條,不需要援引《基本法》第104條,《鄉郊代表選舉條例》第24條,關於規定一個聲明,其實跟《立法會條例》是沒有分別。所以特區政府怎樣落實立法會相關條例,就是需要怎樣落實《鄉郊代表選舉條例》,而經過法庭早前的裁決,這種要擁護《基本法》,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,是一個實質性要求,今次亦是按這個標準去做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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