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誓條文規定被指不適用鄉郊選舉 特首:按本港法律決定

發佈日期: 2018-12-04 10:33
港澳
無綫新聞 TVB New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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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民主派議員質疑《基本法》第104條有關宣誓條文的規定,沒列明適用於鄉郊代表選舉。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,選舉主任是按本港法律作出決定。

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:「今次選舉主任依法履行他的責任、行使他的權利,是按著《鄉郊代表選舉條例》第24條,不需要援引《基本法》第104條。《鄉郊代表選舉條例》第24條,關於規定聲明,其實跟《立法會條例》是沒有分別,所以特區政府怎樣落實,立法會相關條例,就是需要怎樣落實《鄉郊代表選舉條例》,而經過法庭早前的裁決,這種要擁護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,是一個實質性要求,今次按這個標準去做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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