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志平就涉嫌行賄案決定不自辯 控辯雙方周二結案陳詞

發佈日期: 2018-12-04 10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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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,涉嫌賄賂非洲官員案,何志平決定不作出自辯。控辯雙方將於當地周二結案陳詞,之後陪審團會退庭商議。

何志平涉嫌行賄案,繼續在美國紐約聯邦法院審訊。何志平表示不作自辯後,法官指根據美國憲法他有權自辯,但何志平確認並不需要。辯方亦沒有再傳召證人。

控方在第六日審訊中,傳召兩名證人,其中一名銀行職員證實,何志平曾向烏干達外長庫泰薩支付50萬美元,何志平匯款前,中國華信能源向何志平的戶口匯入同等的金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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