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資深大律師指朱凱廸選舉提名無效 不影響其立會議席

發佈日期: 2018-12-03 18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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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舉主任裁定朱凱廸參選鄉郊代表選舉提名無效,有資深大律師說,見不到今次裁決會影響朱凱廸的立法會議席。有議員就建議政府修例,列明各級選舉中,支持自決的人不能參選。

兩年前參選立法會「入閘」,兩年後參選鄉郊代表,被裁定提名無效,朱凱廸在立法會的議席會否受影響?

行政會議成員兼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,見不到朱凱廸兩年前的參選有問題。

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說:「法例只是規定你在提名一刻,(選舉主任)要決定他是否擁護《基本法》;法例並沒規定,當他過了關當選後宣誓就任,仍然要他證明他是擁護《基本法》」

根據《基本法》第104條,列明行政長官、主要官員,立法會議員等就職時,必須宣誓擁護《基本法》及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。

對於朱凱廸指有關條文沒有要求鄉郊代表有關宣誓要求,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表示,特區政府應用的條例不同。

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稱:「現在講得很清楚,是用鄉郊代表選舉條例第24條,來做一個選舉主任決定的基礎,而不是用《基本法》第104條。」

身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議員梁美芬,建議政府修改各級選舉法例。

經民聯九龍西議員梁美芬表示:「如果《基本法》104條及釋法沒有清楚包括的地區選舉,包括區議會,令到不同政團他可能曾經以為支持香港自決這些就不是『港獨』的人士及團體,他可以很清晰,現在不能讓他含糊的。」

她認為,修例有助參選人士了解「港獨」界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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