禁向未成年者賣酒法例生效 陳肇始指初期倘違規採勸喻形式

發佈日期: 2018-12-01 09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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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向未成年人士賣酒法例昨日生效,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表示,對於店舖在法例實施初期,無心之失下違規,會以勸喻方式處理。

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表示:「在超市或便利店現在有法例,煙都是十八歲以下其實是不可買,一向是行之有效,店員對這方面已一直做。但通過法例的醞釀期間,集合了(業界)意見,一直到法例的審議、通過,我們一直把細節優化,到現在當然你說是不是百分百完全無問題?我們一直要拭目以待,看一看,初期可能會(採取)較勸喻形式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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