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會三讀通過旅遊業條例草案 政府將設旅監局規管

發佈日期: 2018-11-29 21:13
港澳
無綫新聞 TVB News
無綫新聞 TVB News
無綫新聞 TVB News
已複製連結
立法會三讀通過《旅遊業條例草案》,政府將設立法定機構旅遊業監管局,規管旅遊業界。

獲三讀通過的《旅遊業條例草案》,是為業界訂新規管架構。目前旅行社要向旅行代理商註冊處註冊,導遊和領隊向由業界組成的旅遊業議會申請證件。這些工作將來由新成立的旅遊業監管局負責。

旅監局是獨立法定機構,由最多三十人組成,包括由一名非業界人士出任主席,業界成員有四至十三人。

新法例將規管範圍擴展至網上旅行社,只要在本港推廣業務都要領牌。

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表示:「可能是在香港以外,但是會在香港積極推廣旅遊業務的旅行社,無論是實體店或是網上購買服務,能清楚知道,可以分辨到,有註冊的必然受到保障。」

亦會設立導遊、領隊的發牌制度,旅行社和導遊不得強逼購物,否則可能受刑事或紀律處分。

政府將草擬相關附屬法例,提交立法會審議。為確保過渡期順利,新規管制度生效後,現行旅行代理商牌照,和由旅議會發出的導遊證和領隊證,會繼續有效最多三個月。

工聯會陸頌雄曾提出修訂,要求強制旅行代理商、導遊和領隊具有僱傭關係條文,但政府反對,認為會令自僱人士不受監管,並一度指如有關修訂獲通過,會撤回草案。這項修正案最終被否決。

無綫新聞 TVB News
無綫新聞 TVB News
無綫新聞 TVB New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