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會三讀通過旅遊業條例草案 將成立監管局規管業界
發佈日期: 2018-11-29 14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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粵普立法會三讀通過《旅遊業條例草案》,當局將成立旅遊業監管局規管業界。有議員提出加入旅行社與導遊、領隊的僱傭關係條文的修訂被否決。 《旅遊業條例草案》列明,設立旅遊監管局,並以發牌制度規管旅行代理商、導遊及領隊,亦訂明不得強逼購物。 立法會昨晚通過二讀草案後,早上處理修正案。 工聯會議員陸頌雄要求加入強制旅行代理商、導遊和領隊具有僱傭關係。但政府認為這項修訂,會令自僱形式提供導遊和領隊服務的人不受條例監管,造成漏洞。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表示:「如果陸議員的修正案獲得通過時,政府在無可選擇的情況時,只能把條例撤回。立法會、政府、旅遊業及業界多個持份者,這麼多年來為立法所推動所付出的心力與時間,都可能會付諸流水。」 陸頌雄就指政府,沒正視「假自僱」問題。 工聯會勞工界陸頌雄指:「明明是僱傭關係,但僱主不認員工,到時員工出事,任何保障也沒有。是希望大家釐清基本的事實,讓大家有法可依,減少爭拗。」 旅遊界議員姚思榮指,大部分領隊和導遊都是兼職,未必願意以僱傭關係合約限制在某間公司工作,另外亦會加重中小型旅行社的負擔。 民主黨胡志偉就指,政府反對議員修正案時,提出撤回條例的做法不恰當,認為是削減議會議事功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