審計報告批屋宇署延誤處理招牌清拆令 促加強檢控
發佈日期: 2018-11-28 13:02
港澳
粵普審計報告指,屋宇署負責的招牌清拆令,逾四成超出一年仍未處理,有個案十年後才轉介至署方轄下的法律事務組跟進,建議屋宇署加強檢控行動。 根據屋宇署在2011年清點數字,全港有約12萬個招牌,當中大部分涉嫌違規,構成安全風險。 署方2013年9月起,實施自願違例招牌檢核計劃,讓招牌擁有人在小型工程監管制度下,拆除違例招牌並重裝。 截至今年四月,有1414份涉及招牌的清拆令仍未處理完成,當中逾四成發出超過一年,遠超出清拆令訂明的60天期限。 根據屋宇署指引,應於清拆令發出260天後,向招牌擁有人發出檢控警告信,之後可將個案轉至法律事務組,檢控相關人士。 在2016年至17年轉介214份不獲遵從的清拆令,當中超過六成是發出清拆令一年後轉介,亦有個案是十年後才獲轉介。 而針對已發出清拆令的目標街道招牌的大規模行動,亦出現延誤3個月至超過2年。 審計署建議屋宇署加強行動,確保涉及招牌的拆除通知和清拆令盡快獲遵從,適時採取檢控行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