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水埗站內開槍案涉人流多 有工會指做法合適

發佈日期: 2018-11-07 18:31
港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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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方對警務人員開槍有指引,有工會指鎅刀是致命武器,雖然案中警員繁忙時間在港鐵站內開槍,但認為做法合適。

開槍案地點在深水埗港鐵站一間店舖外,附近有入閘機,繁忙時間來往附近電腦中心及大型商場,幾乎都要行經開槍位置。

市民何先生表示:「警方有其職責,普通人在公眾場所拿著傷人的武器是應該制止,我絕對贊同。」

市民馮太稱:「那麼多人,射錯了別人怎辦?警察一定較他們『好打』,可控制到他們,不需要亂開槍。」

據了解,根據警方內部指引,當警務人員不能用較溫和武力達到目的時才可開槍,亦要考慮當時生命是否受到威脅等。對於在鬧市開槍,警務人員更要審慎評估是否有機會傷及途人,視線要清楚,亦要考慮子彈可能反彈的因素。

有警察工會認為,今次案中的女警開槍決定合適,因為對方用刀。好像2005年警員朱振國執勤期間,就曾因為被人用刀割喉,以致癱瘓。

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指:「我們訓練是有『加一理論』,需要用高一級的武力,我認為鎅刀是致命性武器。曾經我有同事,他在搜查時被罪犯用鎅刀(生果刀)割傷喉嚨,到現時最後是終身殘廢。」

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克勤,關注港鐵站開槍會否傷及市民,但他相信警員開槍前已作專業判決;副主席涂謹申就促請警方全面了解當時情況,確保警員是按指引開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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