劉小麗指當局扭曲其主張 將與律師商是否提選舉呈請

發佈日期: 2018-10-13 23:30
港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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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小麗認為當局扭曲她提出的「自決」主張,強調自己有維護《基本法》。有建制派議員就認為「自決」已等於「港獨」。

民主派晚上在政府總部外集會,聲援劉小麗。他們批評當局以劉小麗兩年前的說話,撤銷其參選資格,是以言入罪,選舉主任亦沒給予劉小麗申辯機會。對於特首林鄭月娥指,以「港獨」、「自決」作主張,不能期望成為立法會議員,劉小麗認為,當局扭曲了她維護《基本法》的主張。

劉小麗指:「(林鄭月娥)她一是蠢,一是瘋狂,完全沒有看我所主張的『自決』,是說修訂《基本法》,是合情、合理、合憲的一個權利,完全是蠻不講理。」

她說會與律師團隊商討是否提出選舉呈請。有建制派議員就認為,「自決」即是推動「港獨」。

民建聯新界東議員葛珮帆表示:「提出所謂自決,用公投或『港獨』是一個選項等,其實都是今次選舉主任解釋得很清楚,都是等於不尊重的大前提,都是不尊重『一國兩制』,即都是推動『港獨』。」

選舉管理委員會指,選舉主任在決定參選人提名是否有效時,選管會無權並一向沒有參與,亦不會給予任何意見。選管會只會在收到獲有效提名的候選人名單後,作出選舉安排。

選管會又指,任何人在選舉中喪失作為候選人的資格,可根據《立法會條例》第61條提出選舉呈請,質疑選舉結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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