梁振英促陳文敏澄清有關現時毋須為基本法23條立法言論

發佈日期: 2018-10-13 16:43
港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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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要求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澄清,他有關現時沒需要為《基本法》23條立法的言論

梁振英在社交網站引述報章報道,指陳文敏認為由於幾乎所有23條禁止的行為都已有法律禁止,所以沒有需要為23條立法。

梁振英就指,23條禁止包括叛國、分裂國家等七種行為,陳文敏要指出現行法律如何禁止這些行為,否則應收回言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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