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指非禁煙區吸食電子煙或不違法 商店訂貨量急升

發佈日期: 2018-10-12 18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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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施政報告》提出全面禁止電子煙,當局正草擬法例草案,初步構思在非禁煙區吸食不屬違法,但不能以自用理由攜帶入境。

這間在旺角開業六年的電子煙店舖說,《施政報告》公布全面禁止電子煙建議後,多了顧客來訂貨。

電子煙商陳文輝表示:「(顧客)一個月平均使用量可能是三、四瓶精油,現在會存半年(份量),買十多、二十支,可能入回兩、三倍貨。」

政府構思全面禁止電子煙及新型吸煙產品,包括禁止入口、製造、銷售、分發及宣傳。店舖希望立法後,可以給予業界半年的緩衝期,待他們「散貨」。

至於管有和吸食電子煙,只要不是在禁煙區吸食也不會規管。但從外地購買電子煙帶入境自用又會否犯法呢?

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指:「如果不能入口,就所有入口都不行。」被問到是否理論上應該自用都不行?她指:「是,這個都是一個方向,即是入口如果不行,用途不是一個考慮點。」

陳肇始指現正擬定修例細節,完成後將於今個立法年度將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。

對於有批評指政府不禁止傳統煙草產品,陳肇始表示,若大部分市民有共識,政府亦會考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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