施政報告未為二十三條立法定時間表 特首:將創有利環境
發佈日期: 2018-10-10 18:48
港澳
粵普對於《基本法》第23條,《施政報告》沒定下立法時間表,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會創造有利環境。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:「我會認真聆聽,探討如何讓香港社會,可以正面地處理這個對特區的憲制要求。」 林鄭月娥指,香港社會近年出現複雜情況和新矛盾,政府對任何鼓吹「港獨」、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的行為,絕不容忍。 至於《基本法》第45條有關普選行政長官,林鄭月娥指,明白市民對「一人一票」的訴求,但不能罔顧現實,貿然重啟政改。 她下午被傳媒追問第23條及普選特首的先後次序。 林鄭月娥說:「字面上《基本法》第23條,說是『本地立法』,去做一些東西,即是應該馬上做,像澳門特別行政區般馬上做,《基本法》第45條是『最終目的』、即可以是十年、二十年、三十年後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