施政報告提撤強積金對沖 增加承擔額提高對僱主支援
發佈日期: 2018-10-10 18:32
港澳
粵《施政報告》落實取消強積金對沖的優化方案,增加對僱主的支援至近300億元。政府期望本屆任期內通過法例,並在之後兩年、即最快2024年實施。 根據積金局數字,去年有五萬名僱員被沖走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,涉及逾43億元。政府聆聽各主要持份者意見,決定進一步提高取消對沖後對僱主的支援。 第一層資助維持12年,第二層資助延長至25年,總承擔額由172億元大增至293億元。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說:「我覺得能夠花290多億,解決了打工仔長期被困擾的議題,讓香港可以向前行,都是值得,所以不可能再優化方案,這是終極方案。」 僱員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,繼續以每月工資三分二計算,上限維持39萬元。僱主要設立專項戶口,每月供款僱員月薪的百分之一,直至達到所有僱員年度收入的一成半。 如果僱主經過第一層資助,並使用專項戶口後,仍不足支付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,可使用第二層資助,但資助額會隨時間遞減。 消息指,針對一至九人的微企,在取消對沖後20年,僱主平均要填補近十八萬元的差額,較之前方案減少四萬,但少數年資長的僱員,在新安排下反而「倒蝕」。 假設一名工作了十七年後被解僱的僱員,月薪一直是一萬元,最後兩年才增至一萬一千元,但同時實施了取消強積金對沖,被解僱後只取得近11萬8000元,較不取消對沖少6800元。消息指,政府會向他們補發差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