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首稱會為基本法二十三條創有利立法環境 未定時間表

發佈日期: 2018-10-10 15:48
港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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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重申絕不容忍港獨,會為《基本法》第23條創造有利立法的環境,期間不會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視若無睹。

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:「過去一年多,我的管治團隊聚焦經濟、改善民生,但我們同時堅守『一國』原則。」

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,香港社會近年出現複雜情況和新矛盾,政府對任何鼓吹「港獨」、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的行為絕不容忍,會無畏無懼地依法應對,但未有為《基本法》第23條定下立法時間表。

林鄭月娥指:「政府會審時度勢,謹慎行事,並繼續努力創造有利立法的社會環境,但這並不等於我們對違反憲法和《基本法》,試圖分裂國家、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視若無睹,不等於可用來處理若干應禁止行為的香港現行法例只能備而不用。」

她表示,保安局局長引用《社團條例》採取行動,就是一個有力的說明。

林鄭月娥稱:「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,亦引發對第23條立法工作的熱烈討論。我會認真聆聽,探討如何讓香港社會可以正面地處理這個對特區的憲制要求。」

她說不奢望政黨或議員政治立場一致,只要不觸碰違反「一國」的底線,有廣闊的合作空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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