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月大埔公路九巴翻側車禍釀成19人死亡,涉事車長被控19項誤殺罪。 30歲被告陳浩明在粉嶺裁判法院再提堂,原本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。控方申請修訂為誤殺罪,再加控多18項誤殺罪,及18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。 案件下月19日轉往東區法院,等候排期在高等法院審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