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團體促修僱傭條例 將不續約視為解僱保障合約員工

發佈日期: 2018-10-09 22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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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綫新聞 TVB New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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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團體要求政府修訂僱傭條例,保障合約員工。

周女士在一間物流公司任職十年,以合約形式受僱,每年續約一次。她去年三月通知僱主自己懷孕,預產期十一月,僱主在十一月初以業務縮減為由,不再與她續約。

周女士曾求助勞工處,但由於合約員工不獲續約,不屬解僱,不受僱傭條例保障。

周女士表示:「臨產前兩個星期,你選擇在這個時候解僱,我好想知道我做了甚麽天大的錯,要你以這樣的方式解僱一個員工。法律上的漏洞,我不覺得政府不知道,但是為甚麽沒有改進?」

職工盟指曾收到同類求助,有合約員工在工傷病假期間不獲續約,亦無法追討,促請政府修訂條例,將不續約視為解僱,保障合約員工權益。

團體亦希望政府可以加強宣傳,僱主不可歧視懷孕員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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