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院拒就違文娛中心規例案批上訴許可 梁國雄指將向終院申請

發佈日期: 2018-10-09 11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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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民連梁國雄及人民力量譚得志,2015年在灣仔伊館內示威,被裁定違反《文娛中心規例》。高等法院拒絕批出上訴許可予二人上訴至終審法院。

梁國雄及譚得志於2015年,到灣仔伊館會場一個辯論賽上示威。前年被裁定妨礙使用文娛中心罪成,判監七日。譚得志獲准緩刑一年。

高等法院月初駁回二人定罪上訴,但判刑上訴得直,改判罰款3000元,二人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。

上訴方指,《文娛中心規例》沒訂明不能示威,認為高等法院沒充分考慮二人的示威權,示威亦沒干擾比賽進行。

法官不認為他們的論點涉及重大及廣泛公眾利益,拒絕批出上訴許可。梁國雄指,他們會直接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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