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院頒臨時禁制令禁時代廣場街頭表演 即日生效

發佈日期: 2018-10-05 18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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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了旺角和尖沙咀碼頭,銅鑼灣時代廣場一向都有很多街頭表演者。不過,管理公司入稟高院要求禁止街頭表演,獲頒臨時禁制令,即日生效。

兩名被告,包括表演組織「City Echo」的李冠傑及其他街頭表演者,上月底被時代廣場管理公司入稟申請禁制令,禁止他們在時代廣場的公共空間表演,案件在高等法院審理。

時代廣場代表大律師指,公契只容許公共空間作行人通道和靜態休憩活動,被告的表演產生噪音及阻塞通道,有違公契,國慶日前後仍有表演者在該處表演。

法官林雲浩指,廣場物管人員曾錄得表演聲浪達九十分貝,超出法例規定的七十分貝,顯示被告明顯違反公契。

由於李冠傑已同意暫停表演,法官決定向其他街頭表演者頒臨時禁制令,直至針對李冠傑的聆訊完結或法庭另作命令。

時代廣場這個位置擺放多份入稟狀,供有關人士翻閱。廣場亦張貼告示,提醒公眾使用廣場守則,包括禁止一切業主認為可能構成煩擾或滋擾的行為。

有市民表示:「可惜,這裡是一個地方給所謂有潛質的人表達自己,他們又不打擾任何人。」

另一市民則說:「這些地方用來行更好,表演沒有需要,真的很煩厭、嘈吵。」

李冠傑指,對時代廣場做法,感到有壓力。

街頭表演者李冠傑稱:「我們在時代廣場做了約五至六年的街頭表演,一直都是這樣進行,但突然接受到比較不同的對待,甚至是強硬、放在法庭上的指控,我們對事情感到詫異。」

他指已轉到其他地方表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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