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境旅客攜逾12萬現金需申報 搜查犬將助海關執法

發佈日期: 2018-10-03 18:48
港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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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境人士攜帶超過十二萬現金需要申報的寬限期,將於本月中結束。海關指之後會直接執法,不會有警告。

為打擊跨境洗黑錢,或恐怖分子融資等犯罪活動,根據七月中實施的新例,攜帶總值逾12萬港元現金,或旅行支票的入境人士必須申報。

這些「鈔票搜查犬」會協助海關人員執法,辨認有沒有人帶過量現金入境。

海關搜查犬組領犬員凌文偉指:「空氣裡和周圍環境多多少少都存在鈔票氣味,『鈔票搜查犬』往往要前後比較,指定數量鈔票的氣味,才會作出反應。」

海關表示鈔票有獨特的油墨氣味,為了保持搜查犬對鈔票氣味的記憶,牠們會定期接受由關員喬裝旅客攜帶鈔票的鞏固訓練。

截至上月二十四日,共有15名入境人士攜帶13萬至五百萬等值的港元,包括未有主動申報,或申報的價值與金額不相符,海關已向他們發書面警告。

海關助理關長(邊境及港口)何珮珊說:「我們相信這些旅客真的無心之失,不認識或理解法例申報或披露的要求,所以出現漏報的情況。」

另外有兩個進出口商沒有申報總值超過十二萬元的紀念幣入境。海關表示本月十五日寬限期屆滿後,不會再作書面警告,首次違規將被罰二千元,再犯最高罰50萬元及監禁兩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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