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局向全港中學發信 促提防非法社團滲入校園

發佈日期: 2018-09-26 18:30
港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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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局向全港中學發信,提醒學校防止非法社團滲入校園,包括切勿租借校舍予非法社團成員,及警惕學生勿加入非法社團。

教育局的信件,標題是「防止非法社團滲入校園」。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星期一宣布香港民族黨是「非法社團」當日,教育局同日發出信件,內容一開始交代當局決定,重申「港獨」不符合《基本法》憲制及法律地位,提醒學校切勿租借校舍或設施,給予非法社團或成員進行任何活動,以及警惕學生切勿加入非法社團、參加其活動或為其提供資源,以免涉及刑責。

根據《教育規例》第98(1)條,如常任秘書長認為任何方面包括授課及活動等,對學生福利或一般教育有損害者,均不得在學校內進行。如學生有任何錯誤或偏激觀念,學校應加以引導,並通知家長有關事件。

有中學校長指,民族黨已是非法社團,若發現有人想滲透,不排除報警處理。

中學校長會副會長鄧振強表示:「我想學校可能會援引以往處理黑社會滲透校園方式,去處理類似的非法社團。第一,當如果有學生受滋擾,一定會報警求助,若學生向學校求助,指加入這些非法社團,學校一定會盡力協助學生脫離這些社團,直接可告訴學生這是非法社團,你是不應參加的,因為參加這些非法社團,是會有後果,包括可能有刑事後果。」

民族黨仍可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上訴,但期間仍然是「非法社團」,任何人不能以民族黨成員身份行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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