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安局取締香港民族黨 警到政黨會址貼憲報號外公告

發佈日期: 2018-09-24 18:30
港澳
無綫新聞 TVB New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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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刊登憲報號外,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決定行使《社團條例》賦予的權力,即時禁止香港民族黨在香港運作。李家超指民族黨有實質行動,去實踐「港獨」綱領,危害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。民族黨暫時未有回應,立法會建制和泛民有不同看法。

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指:「香港民族黨在今日刊憲這一日,就是一個非法社團。」

警員早上到民族黨位於屯門的會址,張貼憲報號外公告,內容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行使《社團條例》賦予的權力,命令禁止香港民族黨在香港運作或繼續運作。

李家超解釋,2016年3月成立的民族黨,公開綱領包括建立獨立的「香港共和國」以及廢除《基本法》等,嚴重違反《基本法》。

李家超表示:「香港民族黨自成立兩年多以來,一直採取實質行動以實現其綱領。」

這些行動包括召集人陳浩天報名參加立法會選舉,以爭取資源和海外支持,多次到海外聯繫外地組織,尋求合作及宣揚其理念;又實行針對年輕人的「中學政治啟蒙計劃」,擺街站、招募會員及籌款。

李家超說:「香港民族黨亦向本地及外國記者演講,提升對香港獨立的宣揚,又去信外國政府,將宣揚《港獨》主張,推至國際層面。」

李家超表示這些行為,明顯危害國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公共秩序。

李家超稱:「雖然香港民族黨到現在未有實質暴力,但由於這個社團過去多次表明,要用盡一切有效抗爭去爭取『港獨』,又不排除使用武力,甚至呼籲支持的人士使用武力,我不能夠將這些事情當為政治口號。」

他解釋根據《社團條例》,只要符合任何一項條件就可以發出禁令,而民族黨符合所有禁令條件。

李家超表示:「我今次的決定,不只考慮香港民族黨某一些言行或主張,而是香港民族黨的整體行為,包括它在過去兩年多來的行為、計劃和目的以及讓它繼續運作所帶來的威脅。」

民族黨可在三十日內,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上訴,期間保安局局長的命令維持生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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