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航處宣布所有由十一月起發出,由香港出發航班的機票,航空公司可自行決定徵收燃油附加費。 民航處2016年初宣布,燃油價格大幅下調,並處於穩定合理水平,規定航空公司停收由香港出發航班的燃油附加費。 民航處今天公布新規定,航空公司在直接銷售機票的售賣點報價或交易時,要顯示機票的最終票價,並要列出所有分項價格,例如燃油附加費、機場建設費等。新安排在十一月一日起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