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航處宣布,十一月起由香港出發航班,航空公司可自行決定徵收燃油附加費。 民航處2016年初宣布,燃油價格大幅下調,並處於穩定合理水平,規定航空公司停收由香港出發航班的燃油附加費。 今年十一月一日或之後,航空公司可自行決定是否徵收。民航處規定航空公司出售的機票要顯示最終交易的總票價,並要列出所有分項價格,例如燃油附加費、機場建設費等。